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许昌晨报报道:(作者:连甲 高洁)6月16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全市广大职工带来了好消息,我市发布2008年工资指导线:今年,企业职工工资最高能涨两成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也得给职工涨不低于7%的工资。
各企业可以根据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以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最新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是: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8%,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22%,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7%,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介绍,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当围绕工资指导线基准线18%确定。工资水平偏高的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我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50%—200%的,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突破基准线;超过200%的,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突破基准线的80%。工资水平偏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原则上不得突破上线。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要从严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合理控制人工成本,确保企业工资支付能力。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7%,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类企业都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全面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平等协商,签署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