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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西建材想要用电先交缴电费押金
新闻日期: 2008年03月27日 09:42:50

  事件

  “我的店铺已经停电两天了,对生意造成了影响。”昨日上午,本报热线一连接到了3个反映类似问题的电话。据来电的市西建材市场商户说,该市场投入运营5年了,之前,从来没有收取过电费押金,不知为何3月17日突然通知所有商户,要求每家必须缴纳200元的电费押金,不缴押金的商户将取缔用电资格。

  3月22日15时许,该市场工作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规定,对没有缴纳电费押金270余家商户停电。

  商户意见

  “我这里没电无法营业。”一家做地板生意的商户说,他每天要接收很多厂家电话传真。可是,店铺没有电,传真机就成了摆设。该商户说:“为了避免损失,我们在宣布停电当天就向市场缴纳了电费押金。”

  一位商户说,他们的店铺目前还在停电之中。“我觉得这样收费很不合适,在这里做生意有一年多了,我们没有拖欠过一分钱电费,为什么要收取押金?”该商户说,自他们进入市西建材市场经营以来,市场管理方一直都是每月定期查表,按实际用电量收取费用。该商户每月所缴的电费基本都在100元之内,一下收取200元押金让该商户感觉无法接受。

  管理方反映

  市西建材市场管委会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收取押金本应该从市场开始运营时就收取的,但为商户考虑,一直没有实施。为何当初能为商户考虑而现在又收取押金呢?该负责人解释说,第一,供电单位要求有独立变压器的用电单位缴纳一定的押金,市西建材市场属于这个范畴;第二,在每月向商户收取电费时,有一些商户总要找诸如老板不在、现在没有钱的借口,拖欠电费,市场管委会以前总是为商户垫付,尤其是在过年期间,这种现象尤为突出;第三,市场在向个别商户催要电费时,商户总是说明天缴,可是第二天工作人员再去催要时,店铺却已经是人去楼空。

  “收取电费押金是为了更好地为商户服务,收取的押金将作为备用款垫付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该负责人说。

  律师说法

  河南达成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说,如果事先没有合同条款的约定,市场管理方这样做是不合理的。这种行为与供电部门先用后缴的规定相违背。商户和管理机构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商户可根据进入市场时的合同为准,如果原有的合同并没有这项条款,市场管理方要收取这部分押金,首先要与商户协商,在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能收取。(本报记者 吉亚南 实习生 杜宏亮)

 
消息来源:焦作日报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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